運動不只是影像,也是文字。早前朋友傳來一段 YouTube短片,是2000年悉尼奧運10000公尺決賽, Haile Gebrselassie後來居上壓倒 Paul Tergat。短片配上如詩歌的音樂,以慢鏡播最後200米, Gebrselassie和 Tergat跑姿如芭蕾舞者般優美,動作齊整如北韓軍隊閱兵。他們已跑了差不多10000公尺,最後200米竟然是齊步跑向終點,猶如兩名拳手在搏拳,你一拳,我一拳,互不退縮,看誰先倒下。在終點前最後兩步, Tergat跟不上, Gebrselassie勝出,兩人差別是0.09秒,這可能是奧運史上最精采的長跑比賽。看完片,喘過氣之後,我渴望看關於這場比賽的文字,影像不足夠。
從讀者角度出發
文字保存運動的味道和氣味,看到之外,我需要咀嚼到和嗅到關於運動的一切。 Gebrselassie和 Tergat來自不同非洲國家,成長和訓練過程有甚麼分別?他們經過幾多辛苦才能夠出席悉尼奧運?這場比賽對他們的運動生涯有甚麼影響?我想知道的太多,我需要文字。有了文字,我可以探索,可以學習,可以在一個屬於自己的世界中飛翔。有了文字,運動不是簡單回憶,而是立體夢想。
運動員背負着我們每一個人的夢想,見到費特拿和拿度,我們不禁在想,假如我們從小放棄身邊一切,尋找名師,專心打網球,我們可否達至世界級水平?我的網球朋友中,清楚分開費營和拿營,不是單以球技分界,而是依從個人的背景、性格、球品等質素,他們是從費拿兩人看自己。
我算是資深運動迷,30年前第一次接觸《 Sports Illustrated》這本雜誌,發現原來運動的文字可以是這樣,我開始追看運動文章,留意關於運動的寫作。後來我接觸到《 The Best American Sports Writing》這本每年出版一次的書,更加愛上運動寫作,特別愛看幾千字長文,在字海中乘風破浪。我看《 Sports Illustrated》30年未間斷過,買齊自91年創刊每一年的《 The Best American Sports Writing》。
《 The Best American Sports Writing》編輯每一年寫一篇序,編輯每隔三幾年不厭其煩解釋,他用「 Sports Writing」,而不是更有型的「 Sportswriting」或「 Sports-writing」的原因。他看自己,次序是他先是讀者,然後才是作者。作為讀者,他最想看到好的寫作,重點是好文章,運動是其次。運動作者一定要愛寫作,先是作者,然後才是運動作者。甚至可以推遠一步,運動作者其實是作者,只不過題材是運動而已。讀者喜愛看一篇文章,出發點是文章寫得好,主題是甚麼並非最重要。
找姚崢嶸寫運動文章是我的主意。我認識姚崢嶸,對他的為人和思路有一定了解,肯定他是出色作者,他同樣是有見地的運動迷,是包括我在內所有讀者的福氣。我認為香港沒有比姚崢嶸更出色的運動作者,有人反對嗎?記着,衡量次序是:人——作者——運動作者。
蔡東豪 2012.7.20 逢星期五刊於《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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