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February 02, 2015

不是大使

我經常跑步,藉着本欄不時談跑步,很多人以為我當正自己是跑步大使,四處宣揚跑步的好處,希望吸引其他人加入跑步者行列。這是錯覺,我的確喜歡跑步,並且以文字表達我對跑步的感覺,但目的不是希望說服別人跑步。愈跑得多,愈感到跑步是一件私人的事,跑或不跑,箇中牽涉只有自己能解答的問題,旁人無權及無法干涉。
「有志者事竟成」這句話,我不單不相信,還討厭,因為害人不淺,很多人真的以為俾心機做,一定可做到。誤信這句話,導致浪費時間,影響不致很大,最嚴重是創傷自信──做不到,是否代表不夠堅強?這句話用來打打氣還可以,但千萬不要相信,世事太複雜。做到一件事,可能跟意志有關,亦可能無關。意志是一種被過譽的做人質素,沒有意志當然不成,但請不要盲信意志。
跑步亦然,意志當然重要,有時候被視為跑步的主要推動力,但這關係需細心想清楚。我問自己,我可以在惡劣環境中,能人所不能地跑步,身邊人嘖嘖稱奇,我也開始相信,我的意志是否特別強?自己事自己最清楚,剎那光輝不代表永恆,選擇性地留下美好回憶,是我的強項。還有,關於我的事,一疋布咁長,跑步只是其中一面……
我認識專業跑手,曾經以為他們跟普通人不同,專業跑手擁有驚人意志,做出不可能的成績。後來我發覺專業跑手不是超人,他們有齊普通人的弱點,包括惰性、容易放棄等。能夠成為專業跑手,意志是其中因素,甚至是很重要因素,但不是故事的全部。
我想說的是,做或做不到一件事,跟意志或者有關係,又或者沒有。以跑步為例,閣下是否跑步,意志以外,一定有其他原因。單是意志不夠,我跑步是因為跑步這項運動適合我,當一個人做一件適合自己的事,自然得心應手,容易產生成就感,很大機會繼續做下去。除了意志,還須加多一些元素,對我來說,是適合。
除了跑步,我沒有其他運動。很多都試過,但開始後便失去興趣,無以為繼,只有跑步,我不計較它為身體帶來的種種不舒服,這幾年來一直在跑。放棄是多容易,其他運動全部半途而廢,證明我不是特別重視堅持的人,唯獨是跑步,我沒放棄。我和跑步或者是一對注定的戀人,多年來各自飄泊,遇上後便分不開。有時,喜歡就是喜歡,跑步前、跑步時、跑步後,我都開心,夠了吧!
我不敢四處介紹給其他人,因為跑步不是適合每一個人。喜歡的話,始終會遇上;遇不上的話,或者時辰未到,或者兩者不適合。

蔡東豪  刊於蘋果日報

1 comment:

  1. 村上春樹也表述過類似的睇法─「適合」的重要性,我覺得自己是,嘗試迫自己適合。哈哈。謝謝你的專欄呀,都很好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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