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足100分」這廣告口號太深入民心,為了顯示過人拼勁,很多人甚至強調做多過100分。搏盡,已成為香港人生活一部分。當一件事變成普遍人接受的社會價值,沒有人質疑搏盡是否一件好事,搏盡尤如孝順、誠實等,屬於每個人時刻應遵守的美德。
試問自己以下幾個問題:起床是否已感疲倦?起床後做的第一件事是否睇手機?每日工作節奏是否從一件事撲向另一件事?最大問題是,你不覺得這是問題,因為身邊人都是這樣生活,你不覺得有權投訴,或感到有需要改變。做足100分,在今日社會環境太理所當然。
搏盡假設人擁有無限資源,先說時間,我們對時間從不客氣,永遠攞到盡,並且得寸進尺。一件工作未做完,便提早開始另一件工作。同一時間只做一件事,好像是落後於別人。精力也是有限,機器用得多會壞,維修的時候,我們感覺是浪費時間。
一件事做得好與否,跟我們怎管理資源,有很大關係。時間和精力,兩者其實存在分別,所需管理技巧不同。精力跟時間同是有限資源,不過精力耗用後,休息後可再搏過,精力是可重新恢復的資源,而時間一去即逝。造物主做人時應該沒預計人不停工作,休息後恢復精力,是設計的重要部分。
頂級運動員也會感疲倦,甚至比普通人更倦,他們知道恢復精力是需要掌握技巧。運動員跟普通人不同之處,是他們懂得休息。對,休息也要學,可從訓練中進步。身體不操勞,但心力交戰,精神緊張,一樣消耗精力。運動員須學習的,是輕鬆。
學輕鬆,談可容易。有些人處事從容,懂得輕鬆,能做足100分會感開心,做不足也不怪責自己,這些人是運動員的上佳材料。相反,有些人永遠在計較,視輕鬆為奢侈品,以做足100分為人生目標,我懷疑這些運動員生涯是否充斥着失望。100分很難,但有可能做到,不過付出代價是否合符比例,是一個需認真考慮的取捨。
在做足100分世界,我的人生座右銘,卻是做足80分。我不是包拗頸,我是有理論基礎。很多年前,我接觸到一個改變人生的概念:八二原理。人用兩成時間做一件事的八成,然後用餘下八成時間,完成這件事餘下的兩成。意思是,我們花最大精力於把一件本做得不錯的事,做到完美。這概念太震撼,從此我不再相信做足100分。
這是數學,如果我接受80分,不追求完美,每件事我只需要花兩成時間,其餘八成時間,我可以做多四件八成的事情。換句話說,做足100分的人只做一件完美事,我卻做了五件八成的事;或者更上一個層次,我只做一件事的八成,其餘時間用來休息
蔡東豪 刊於蘋果日報,金融中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