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Born
to Run》這本書全球走紅,帶出其中重要概念,是自古而來,人類其實是很適合長跑。人類能夠覓肉食,不是因為擁有特別強壯身軀或鋒利爪牙,而是人類擁有動物沒有的汗腺。人類不能跑得快過馬,但馬不可以不停跑幾個鐘,因為動物沒汗腺,不能散熱,動物跑一段時間後會虛脫,到時人類可施施然宰食。潮濕天氣阻礙出汗,人類散熱系統失靈,變成不出汗的動物。
四、出汗(一)。有人問我,鍾意跑步是否因鍾意出汗的感覺,答案是 Yes and No。在「出汗」和「不出汗」之間,我揀不出汗;在「出汗」和「出多汗」之間,我揀「出多汗」。不出汗的跑步應該不算是跑步,既然出汗,我喜歡出汗出到不覺得在出汗的感覺,即是汗已成為身體一部份,不再在意汗的存在。出汗時,我感覺身體機能在努力工作,出汗使身體適應四周環境,讓我在最舒服情況跑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