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我連續十四年參加毅行者。一件事,年年做,做十四年,很多人問我:不悶嗎?實際情況跟悶相差太遠,我跟你說,每一次都彷彿是第一次,你信我嗎?
麥理浩徑行到爛熟,閉上眼睛,我可以想像到每一段路的風景:這段路多數很焗熱,行完這段路,上山頂後通爽得多,我腦海像一部已program的電腦。當一件事知道得這麼清楚,何來新鮮感,是一個有趣課題。
由愛情到旅遊到毅行者,「第一次」之所以被重視,是因為新鮮感是一種很過癮的感覺。第一次永遠是歷奇,經歷一些自己未經歷過的感覺,事前期望跟實際經歷,可能有很大出入,
這個未知數是吸引之處。新鮮感未必代表快樂,可能帶來痛苦,不過對於很多人,只要有機會嘗試新鮮感帶來的快樂,承受痛苦的可能性也是值得。如果金錢可買回第一次的新鮮感,很多人願意付費。
變數太多 非例行公事
毅行者就是這件神奇的事,每一年參加都有一種新鮮感。賽例不變,麥理浩徑不變,隊友可能也不變,但已變或可能會變的事情太多,新鮮感永遠在恭候。山上景色多會變,天氣肯定不一樣,但我指的變,是關於人,人變了。
先說自己,今年相對去年,我大了一歲,身體機能衰退了一點。過去一年,我的操練有甚麼不同?今年可能忙了或懶了,操練不足,自己最清楚自己的狀態,狀態向後退之下應戰,已夠新鮮。毅行者的身體是一部每年進行一次徹底測試的機器,過去一年衰退程度,以及操練足夠與否,在比賽中現形,沒法逃避。毅行者把我從想像中,赤裸地帶回現實,這是新鮮。
悶的敵人,不是年紀大一歲,不是討厭的受傷,而是事情變成例行公事。當一件事變成例行公事,我們依照一條熟習的程式做,生命似是停頓下來,人不在自我增長,人生不再是一場學習。例行公事最可怕的地方,是我們變成另一個人,一個討厭的人。時間理應是我們的朋友,可享受,可珍惜,可細味。在例行公事困惑中,時間變成敵人,活下去,首要消滅時間。
山就是擁有令人和事歷久常新的神秘力量,在山上,沒有例行公事這回事,不變的山加上在變的人,產生神奇化學作用。十四年,重覆做一件事,每年的我都是全新一個我,我未嘗悶過。由單身到結婚到為人父,由初學到深造到心領神會,我不停從毅行中認識自己,我覺得自己不停在增長,不停在學習,學習關於山,關於他人,關於自己。
噢,還有,毅行者是四人同行,請把以上我說的東西,乘以四。例行公事?不可能吧!
蔡東豪 刊於蘋果日報,金融中心版
Friday, November 01, 2013
Saturday, October 26, 2013
毅行夫妻
踏入九至十月,精B毅行者操練,今年加入KK的毅行教室,
毅行者存在一個生命周期,而這周期愛弄人。毅行者是耐力運動,
黃金30歲的矛盾
可是,三十歲後是組織家庭的黃金年齡,最適宜參加耐力運動的人,
這錯配無解決方法,有些人退出後再不回頭,
Moon家的特點是,所有事情四個人一齊做,
Moon Sir和Moon太不停說感恩,兩人找到共同興趣,
Moon Sir和Moon太說,兩位千金明年有興趣參加毅行者,
蔡東豪 刊於蘋果日報,金融中心版
Friday, October 11, 2013
Long Run的自由
跑步者都知道long run的重要。Long run是比平日練習較長的路程,以馬拉松為例, 所有訓練指南都叮囑跑步者在比賽前一兩個月,操三幾課long run,路程起碼30公里。Long run用處是令跑步者逐漸熟習比賽的長度感覺。除了比賽前, 平日我偶而也會來個long run,因為我發現long run有其他奇妙處。
Long run之長度平日不會跑,新鮮感覺一定存在。 進入平日不進入的境界,感覺是奇妙的,假如這時身體仍有力, 湧現的滿足感,很難形容。即使身體感到乏力, 跑步者也會告訴自己,捱下去吧,long run的意義就是要感受這種乏力感覺,重點是捱過去。不過, 這些都是身體的感覺,我認為long run最奇妙之處,是心靈感受。
Long run有的是時間,當時間不是問題,我們會感受到自由, 特別是心靈自由。我們身體在跑步,但腦海不用多想跑步, 因為有排要跑。我提醒各位跑步者,請珍惜Long run製造的自由,這種自由平日不容易感受到。
平日營營役役,上班是搭車,「嘟」一聲,我們進入人潮, 人潮把我們推到辦工地點,很快便一日。自由?開玩笑吧, 久而久之,我們失去感受自由的觸覺。
腳踏實地的天馬行空
Long run把跑步者和自由連結起來,跑步者最初或會不習慣, 以為自由即是無邊際,思潮天馬行空,可能不懂得感受自由。 有long run經驗的跑步者知道,long run的自由是有條件的,條件是這種自由建立於腳踏實地。對, 可天馬行空,但腳踏實地。
跑步者清楚感受到自己的腳步,這是真實的。Long run的自由是在一個超級清醒的環境中, 感受到甚麼是重要和不重要。 我們很難得可擁有這麼長時間跟自己相處,無人催促,無人須理會, 就是自己,和自己在想的東西。原來有充分時間,我們感到舒服, 跑步者對自己的腦海說,放馬過來,腦海帶自己去甚麼地方也奉陪。
可是,long run是由腳步限制,即是其實跑步者是在做一件非常理性的事。 跑這麼長距離,跑步的速度對感受的影響其實甚大, 身體出現不同反應,跑步者其實不停在作出一連串理性決定。 自由遇到理性,變成一種清醒的自由。
「有志者事竟成」不會在long run中出現,因為跑步者知道這句話不可能是事實, 跑速提醒跑步者,跑得太快了。 跑步者或清醒至感受到自己其實離開自由有多遠,long run的自由是有期限,很快跑步者會聽到「嘟」的一聲, 這種自由會離去,所以跑步者會加倍珍惜。
Long run的自由給予跑步者清醒,強迫跑步者老實。 我對跑步者的建議是,遇上一些夾雜着感性和理性的重要時刻, 例如是否分手或轉工,來一個long run。跑完後,考慮或會變得清晰一點。
Long run之長度平日不會跑,新鮮感覺一定存在。
Long run有的是時間,當時間不是問題,我們會感受到自由,
平日營營役役,上班是搭車,「嘟」一聲,我們進入人潮,
腳踏實地的天馬行空
Long run把跑步者和自由連結起來,跑步者最初或會不習慣,
跑步者清楚感受到自己的腳步,這是真實的。Long run的自由是在一個超級清醒的環境中,
可是,long run是由腳步限制,即是其實跑步者是在做一件非常理性的事。
「有志者事竟成」不會在long run中出現,因為跑步者知道這句話不可能是事實,
Long run的自由給予跑步者清醒,強迫跑步者老實。
Saturday, October 05, 2013
世界紀錄
上星期日舉行的柏林馬拉松,肯雅跑手Wilson Kipsang創下2小時3分13秒世界紀錄,
柏林馬拉松是馳名「快地」
最主要原因是,這場賽事地點是柏林。過去十年,
一、天氣。Kipsang賽前信心這麼大,
二、地平。平分兩種,第一種是高低的平,賽道平影響成績,
三、Pacer。Kipsang賽前說,馬拉松是一項隊際比賽,
四、心理。最後也是最重要原因,是跑手本人。
計劃,操練,天時地利,賽事中執行,加起來,
Saturday, September 28, 2013
水知識
如果有人問我,每日飲幾多杯水,我實在矇查查, 不過答案可能是八杯。這個「八杯水」廣告深入民心, 我也當作是健康標準。十幾年前開始參加耐力運動,前輩的訓示是, 在口渴前飲水;感到口渴,已是太遲,代表缺水, 而缺水會增加出現毛病的可能性,例如中暑。我一直以為, 水不怕多飲,即使飲水過多,身體亦會自然排出來。
這幾年,飲水量成為運動界爭議話題,不少人認為飲水過多, 其實是運動員的敵人,影響可大可小;小則影響比賽表現, 大則致命。領導這場水辯論,是勞斯(Tim Noakes)。勞斯在長跑界甚有地位,他是醫生, 專門研究運動醫學,也是跑步者, 跑過逾70項馬拉松和超級馬拉松比賽。勞斯最近出版了一本書,《 Waterlogged: The
Serious Problem of Overhydration in Endurance Sports》,詳細解釋飲水過多的危險。
個子小女性忌飲水過多
勞斯曾經相信水不怕多飲,80年代初期,他曾出版研究, 證明飲水可減低中暑的可能,但過去三十年,勞斯改變立場, 對自己過去的看法感不妥。這幾年, 勞斯不遺餘力宣掦飲水過多的壞處。飲水量這些年明顯出現變化, 勞斯記得八十年代參加馬拉松,全程只得一至兩個水站, 現在三幾公里便設水站。
勞斯改變對飲水的看法,源自一個電話。 他出版建議運動員多飲水的研究後,收到來自女運動員的電話, 她參加馬拉松,完成比賽後昏迷四日,差點死去,原因不明, 唯一明顯的變化是,血液中sodium濃度很低。之後幾年, 勞斯不停研究這情況,同時分析同類型事故,得出結論是, 飲水過多是嚴重問題。這病癥現在有名字, 叫hypernatremia。
勞斯發現飲水過多的高危者,是個子細小、跑步較慢的女性。 這些女性其實不須飲太多水,她們跑得慢,拉長比賽時間, 期間不停飲水,容易出事。 每年都有跑步者死於hypernatremia,以女性居多。
勞斯認為人其實不用多飲水,他從遠古人類說起, 獅子和其他猛獸多數在夜間覓食,因此人類多數在白天覓食, 避開猛獸。日間覓食行動隨時歷時幾個鐘頭, 期間人類不飲水也沒問題, 人類身體構造其實可以應付所謂缺水情况。
飲八杯水是廣告口號,飲水量因人而異,姚明飲水量應該比我多。 根據勞斯分析,飲水的訊號只有一個:口渴。假如我們相信勞斯, 飲水規律不是口渴前飲,而是口渴時才飲。每個人需飲幾多水, 信自己身體,身體自然會告訴我們。
勞斯大聲疾呼,因為他覺得問題嚴重,而很多人仍然不肯相信。 勞斯覺得他須面對強大對抗勢力,一手製造飲水過多危機, 是運動飲品公司。這些公司每年花費龐大宣傳費用,告訴消費者, 多飲飲料。看過勞斯分析,近期我飲水量好像低了。
這幾年,飲水量成為運動界爭議話題,不少人認為飲水過多,
個子小女性忌飲水過多
勞斯曾經相信水不怕多飲,80年代初期,他曾出版研究,
勞斯改變對飲水的看法,源自一個電話。
勞斯發現飲水過多的高危者,是個子細小、跑步較慢的女性。
勞斯認為人其實不用多飲水,他從遠古人類說起,
飲八杯水是廣告口號,飲水量因人而異,姚明飲水量應該比我多。
勞斯大聲疾呼,因為他覺得問題嚴重,而很多人仍然不肯相信。
Saturday, September 14, 2013
有志者事竟成
這幾年,以不同方式攻擊「有志者事竟成」這六個字,為了警剔世人,我算不遺餘力。我曾經相信過「有志者事竟成」,給它傷害過,反省後想清楚,立志除害。
這幾年,愛上跑步,我對「有志者事竟成」的荒謬,有更深刻的體會。很多跑步者相信「有志者事竟成」,這是大問題,我認為跑步者須三思。尋根究底,我怪責奧巴馬,不是他本人,是他象徵的美國精神。跑步深受美國文化影響,到過美國的人都留意到,美國人熱愛跑步。跑步融入美國流行文化,在電影,在音樂,在書籍,跑步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再加上美國運動品牌推波助瀾,跑步變得理所當然。
美國文化包含着一種樂觀,可能是源自二百多年前的西部拓荒者精神,只要美國人肯去做,甚麼都有可能,包括征服遙遠的西部。美國文化的重要精粹是美國夢,美國人可以有夢想,只要配合努力,一個混血黑人也可成為美國總統。不要去到總統層次這麼高,只要美國人付出努力,至少今日可活得好過昨日,明日好過今日。這種美國文化聽落令人振奮,唯一問題是,這不是事實。我以跑步來證實。
人會老 越跑越差好正常
首先,身體是一部神秘的機器,我們以為很清楚它的運作方式,想深一層,我們其實知道不多。身體最惱人的地方,是它的不確定性。跑步者依照着一條行之有效的方程式,以往準確地做到,在所有客觀環境不變下,今日就是做不到。這情況我試得多,唯一可做的,是放棄找尋原因,建立自信,欣然接受。
每位跑步者深刻地面對一個事實,不是今日比昨日做好一點,而是今日比昨日衰老一點。跑步者或者感覺不到衰老過程,但衰老是事實。一日的分別感覺不到,一年呢?跑步者特別感受深刻,因為跑步者計較。對於大部分跑步者,跑步是在跟自己競賽,希望感受進步的感覺。跑步者付出半斤,希望在成績中取回八兩,偶而有意外驚喜,取回更多。
跑步者特別計較付出和收獲,因此特別相信公平—這世界沒不勞而獲。這本來是很好的心態,可是,跑步者以公平作起點,很容易行前一步,進入「有志者事竟成」的泥沼。跑步者進而相信付出和收獲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錯把「有志者事竟成」視為一種普世價值。
實情是,今日未必比昨日好,明日更是大問號。正常情況下,跑步者未來成績變差的機會大於變好,因為衰老是不能扭轉的事實。作為打氣口號,「有志者事竟成」沒問題,大家聽後心裏舒服一點,問題不大,但千萬不要相信。我不信,因為我跑步。
這幾年,愛上跑步,我對「有志者事竟成」的荒謬,有更深刻的體會。很多跑步者相信「有志者事竟成」,這是大問題,我認為跑步者須三思。尋根究底,我怪責奧巴馬,不是他本人,是他象徵的美國精神。跑步深受美國文化影響,到過美國的人都留意到,美國人熱愛跑步。跑步融入美國流行文化,在電影,在音樂,在書籍,跑步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再加上美國運動品牌推波助瀾,跑步變得理所當然。
美國文化包含着一種樂觀,可能是源自二百多年前的西部拓荒者精神,只要美國人肯去做,甚麼都有可能,包括征服遙遠的西部。美國文化的重要精粹是美國夢,美國人可以有夢想,只要配合努力,一個混血黑人也可成為美國總統。不要去到總統層次這麼高,只要美國人付出努力,至少今日可活得好過昨日,明日好過今日。這種美國文化聽落令人振奮,唯一問題是,這不是事實。我以跑步來證實。
人會老 越跑越差好正常
首先,身體是一部神秘的機器,我們以為很清楚它的運作方式,想深一層,我們其實知道不多。身體最惱人的地方,是它的不確定性。跑步者依照着一條行之有效的方程式,以往準確地做到,在所有客觀環境不變下,今日就是做不到。這情況我試得多,唯一可做的,是放棄找尋原因,建立自信,欣然接受。
每位跑步者深刻地面對一個事實,不是今日比昨日做好一點,而是今日比昨日衰老一點。跑步者或者感覺不到衰老過程,但衰老是事實。一日的分別感覺不到,一年呢?跑步者特別感受深刻,因為跑步者計較。對於大部分跑步者,跑步是在跟自己競賽,希望感受進步的感覺。跑步者付出半斤,希望在成績中取回八兩,偶而有意外驚喜,取回更多。
跑步者特別計較付出和收獲,因此特別相信公平—這世界沒不勞而獲。這本來是很好的心態,可是,跑步者以公平作起點,很容易行前一步,進入「有志者事竟成」的泥沼。跑步者進而相信付出和收獲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錯把「有志者事竟成」視為一種普世價值。
實情是,今日未必比昨日好,明日更是大問號。正常情況下,跑步者未來成績變差的機會大於變好,因為衰老是不能扭轉的事實。作為打氣口號,「有志者事竟成」沒問題,大家聽後心裏舒服一點,問題不大,但千萬不要相信。我不信,因為我跑步。
Saturday, September 07, 2013
Happiness與pleasure
最近看里卡爾(Matthieu Ricard,圖)的一篇文章,解釋happiness和pleasure的分別。里卡爾是法國藏傳佛教僧侶,著作包括暢銷書《僧侶和哲學家》,被傳媒譽為全世界最快樂的人。很多事情我們水過鴨背,沒用心去想,原來happiness和pleasure之間有分別。
我們很容易把happiness和pleasure混為一談,兩者都是「快樂」,但此快樂不同彼快樂。根據里卡爾解釋,pleasure是一種快樂的感覺,這感覺由外間力量推動,受環境影響,因此,本質上是不穩定的。這種感覺很快便可能變為中性,甚至負面,舉例,食薯片給予人快樂的感覺,但停止食,這感覺會消失,或者食得太多,感覺可能由快樂變討厭。
Happiness層次較高,不止是一種感覺,而是一種內在的滿足。Happiness由內部力量推動,不靠外間環境,因此,性質上比較持久。細心想,happiness其實頗深奧,因為它很大可能牽涉pleasure,在適當時候做適量令人感到pleasure的事情,當然令人快樂。複雜的地方是,happiness不一定牽涉pleasure,有些不能產生快樂感覺的事,卻能帶來巨大快樂,我(又)想到跑步。對喜愛跑步的人,跑步究竟是一種happiness或pleasure?
依照里卡爾對pleasure的解釋,跑步不可能是pleasure。跑步當然有令人快樂時刻,但不快樂遠遠超越快樂。30幾度氣溫跑步,感覺是想死,哪有快樂感覺?最遠跑過10公里,今日定下目標跑12公里,最後兩公里跑極跑不完,每一步辛苦得入心入肺,全無pleasure可言。還未說到這項叫馬拉松的比賽,42公里的路程是大整蠱,設計這路程的人,是要確保普通人不能舒服地完成,普通人在30多公里用盡體內能量,最後10公里永遠是在捱。
有人說,跑的時候可能無甚pleasure,但跑完之後,會有很大滿足感,跑步是一種苦盡甘來的快樂方式。我又不見得,反而覺得很多時感覺是苦完又苦。
每次跑完例如馬拉松的比賽,能夠完成比賽,即時總有一點快感,但這種快感很快消失,隨之而來,是空虛。完成比賽後,感覺是「Okay,咁點呢?」過去幾個月辛辛苦苦操練,現在完成了,忽然失去重心。
慢着,跑步令人不快樂,而這麼多人樂此不疲地跑,包括我,事必有蹊蹺。我回到里卡爾的解釋,尋求pleasure的人不會長期享受跑步,這些人跑下停下,遇到受傷,或不能超越一些目標,pleasure忽然消失,這些人多數不會堅持跑下去,因為跑步對這些人是一種尋pleasure的外部工具;pleasure在,跑步happy,pleasure不在,跑步不happy。
繼續跑下去的人,不是從跑步中尋pleasure,這些人在找pleasure以外的東西。我的觀察是,這些人尋找的東西表面有不同,但依照里卡爾的解釋,這些人其實是在尋層次較高的happiness。各位朋友,happiness不一定是pleasure,跑步是證明。
蔡東豪 刊於蘋果日報,金融中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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