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27, 2013

一個人的毅行者:HK-100

2013.12.29 操練途經西貢浪茄

Tony 和我的精B隊,原班人馬連續五年參加毅行者,不知是否一項紀錄。我們經歷過「掛靴、復出」的掙扎,知道條條心路通毅行,所以去年底毅行者賽事之後,立刻「續約」。跟著來的四季生活安排,再度圍繞著這件四人一起做的事。

一次跑步時,我提起 HK-100 個人毅行者賽事,隊友同聲說,「一個人走一百公哩?沒有隊友支持,會辛苦及慢很多。」要知道,毅行者成績是最低公約數。四個人一起走得比個人快,是傳說中的「四人八腿一條心」境界,原來隊友都一致認同。那一刻很感動,亦好奇:獨自走一百公哩,是怎樣的體驗?於是,除了 Tony 無睱操練,精B決定參加今年的 HK-100。

HK-100 是正式國際超長馬拉松賽事,今年第三屆。賽道前半程環繞西貢半島,平坦但崎嶇;後半程接回麥理浩徑,橫跨幾個山嶺,最後才上最高點,在大帽山腳完成,是挑戰耐力和智慧的設計。我們操練了三課小半程,摸熟麥徑以外的新路。我還獨自預演一課,評估能力,訂下十七至十八小時的目標。


比賽那天,早上如常完成當天的工作。這幾年習慣了忙中愉閒地「玩山」,穿的、吃的每次一樣,出門前才準備,遺漏了甚麼,就用隊友的。今次個人比賽,不敢怠慢,細心點算賽會規定的隨身用品,然後在腦海沿著地圖預走一次,就是比賽的熱身。出發途中,在面書留言:

「第一次個人100k。未來 16-18 小時,將會是自己同自己守望相助,理性和衝動的激辯,興奮和絕望的起落。這一刻我知道,只要完成就是成功,希望不會忘記。」

來到起步點北潭涌,遇到很多面善的朋友。千多位參賽者聚在一起,嘉年華氣氛和毅行者無異。

比賽開始。在爽冷的好天氣下,沒有隊友互相提點、沒有精B特色的「吹水限速」機制,前半程比預計快了半小時。在支援站見到 Tony 和 Tommy 時,跑步的體力已用完。仰望橫在眼前六百多米高的馬鞍山,不敢多想,接過止痛藥,心裡哼著惡搞孤星淚的苦力之歌 ”look down, look down, the road keeps going up; look down, look down, you’ll never see the end.” 一步一步踏上山巔。

開始入黑,山路上選手之間距離漸遠,各自獨行。途中多次撞牆(體能衰竭),頭昏腳浮不為外人道,難忘的是揮不去的恐懼。現在已是這樣辛苦,剩下的高山怎辦?定下的目標,達不到怎辦?沒有隊友的開解,漆黑中看不到景物來分散心神,唯有提醒自已,”Many fears are born of fatigue and loneliness,” 不要胡思亂想。

然而,Tony 在這裡寫過,感覺由大腦這個中央指揮官決定,它除了不斷發出警告、痛感,以保護身體不會過勞,亦會在適當時候令人振作、興奮。不知過了多久,腳步漸覺輕柔。我知道,Second Wind(體力秏盡後復原)來了。經過體能和心情的大起大落之後,開始心安理得,不再恐懼。

那夜還會有第三風、第四風。在山和高牆面前,只能關掉iPhone,放下計算、虛妄,記著「只要完成」,look down, look down…

終於來到大帽山最高點。環望山下景色,心想,明年再見。然後放開腳步,讓重力送我到終點。

後記:多謝 KK

好友 KK(毅行者先生)比賽前用按摩法助我放鬆繃緊的膝蓋,讓我下山能跑。他還再三叮囑,亂石路上一定要選平位落腳。多年前和他一起比賽時,我做不到,總是求方便踏著石面跳過。現在年紀大了,不得不老實地每步看清楚才踏下去。今次雙腳終於找到節奏,告訴我,這才算是跑山。比賽成績比預期快了一個半小時,全靠 KK。

TC:   主場新聞  2013-1-25

http://thehousenews.com/personal/%E4%B8%80%E5%80%8B%E4%BA%BA%E7%9A%84%E6%AF%85%E8%A1%8C%E8%80%85-hk-100/

Saturday, January 19, 2013

寒跑




我愛冬天跑步,其他人覺得走出被窩已是一種成就,我在10度以下的寒風中起跑,這種感覺真爽。冬天跑步須作多方面調整,先給大家一個指南:

一、只怕著太多衫。我覺得冬天時,屋企凍過外面,起跑前我們身體的溫度一定較低,踏出門口迎接寒風的一刻,只能用「攞命」來形容。但每次跑步時,我們都會後悔著多了衫,這件衫變成巨大負累,棄掉不捨得,紥在腰上不舒服。冬天跑步要抵受著太多衫的誘惑。

二、著多層。千萬不穿厚衣,我見過有人著件Fleece跑步,一定出事。實驗證明,Layering是保暖的合適方法,依靠Layer之間保存熱量。我的裝束是一件長袖衫,加一件短袖衫或薄風褸,跑落之後,幾凍都不怕。

三、有限度。我經常出差,一定帶跑鞋,在歐洲天氣較乾地方,我為自己定下的極限是零度,零度以下不跑,太冷的空氣令我的呼吸系統不舒服。試過零下十幾度,我好想跑,住的酒店無健身室,我搭的士去附近健身室,俾錢跑。

四、記著飲水。冬天跑不會出太多汗,容易有錯覺,以為自己不用飲水。年紀大了,雖然我怕飲凍水,但也強迫自己定時飲水。我未見過有跑步用的輕便暖水杯,有的話,我一定會買。

五、不做黑衣人。我一定是朝早跑,冬天時,天多數未光,有一段時間在黑夜中跑,我會揀着顏色鮮艷外衣,讓其他跑手和駕駛者容易見到。其實不止是黑夜,不黑不光的天色,可以是最危險。我見過美國交通意外報告,牽涉行人的交通意外,大部分發生在下午5點至8點,天色入黑時。

六、小心。在暗淡光線下跑,尤其是對於我這種被近視和老花同時夾擊的中年人,很多意想不到事情可以發生,小心為上策。

七、放鬆。冬天經常吹大風,避到儘量避,避不到要低着頭頂。逆着大風跑,時間當然差一截,不要看時間,集中享受冬天跑步的樂趣。

對很多人來說,跑步是攞苦嚟辛,那麼冬天跑步是超級攞苦嚟辛,何苦呢?我說過,再說一次,跑步者跑步不是因為跑步容易,而是因為跑步難。揀做難的事不一定是自虐,或是標奇立異,動機是我就是想走一條較少人走的路,後果自負。

有甚麼感覺,好得過在寒風刺骨的早上,遇到途人著到似隻糭,而自己輕盈的尤如在水上飄,然後回一個眼神:我唔係傻,我只係一個跑步者。

蔡東豪 刊於蘋果日報 金融中心版

Tuesday, January 15, 2013

跑步是文化

東京馬拉松。這一天,日本首都停下來,二百萬市民上街和十萬個志願工作者一起,為三萬六千個跑手打氣。

喜歡跑步之後,身體多了一份觸覺,引入新元素去觀看身邊的事物,我的一雙腿,跑在不同路上遇到各種的情節,為生活注入色彩為視野增添立體感。它一直在跑,想要帶我到那裡那裡看一些甚麼甚麼,每次只要順應它的要求,都會為我帶來一點新發現。

跑步之後,對城市的評價多了一項標準,異鄉人如我走進別人的城中,用最原始的方法測量他們的質素,跑在他們的路上接收城市的氣息和能量,甚麼最高的大廈最高速的列車甚麼最強的國度,都不在我這雙腿的衡量範圍內。它一直在跑,在感受一個城巿有多重視與人的交流,有多重視人的存在感受。

一直喜歡帶著跑鞋在外地跑來跑去,尤其希望能在歐美等長跑的國度跑一趟,如電影中看到有河畔草木的公園背景,有新舊建築交替出的城市風格,跑在城市裡不會覺得格格不入,只會是健康快樂有型。在跑步的熱門路徑上應會有一些跑步的設施或是一些由跑步帶出的某種文化風景,它可能是在每個清晨和黃昏時分都會有跑手們的出現,他們經常跑在這地方,每次在這兒取得能量,對這裡的每一個起伏每一處彎道,一草一木的感覺與日俱增。若這社區本身就是他們生活的地方,歸屬感會呼喚他們多點關愛這土地,想想它的歷史看看這裡的需要。

當跑步能與一個社區一個城市互動起來,他們應會在此組織一些相關活動或是渴望舉辦一項賽事,為要向更多的跑步者分享這片土地的跑步喜悅,因這土地的寬容造就各種的文化活動,而其中一種便是跑步。跑步是文化說來像有點抽象,因為在香港實在很難感受到。跑步不是被逼到狹小的街道吸塵就是要到老遠的郊外,越來越多的巨型商場和屋苑硬把街舖收藏起來,它們是龐然大物般的阻擋街景的發展,謀殺了文化的滙合和蘊釀的生機。跑在這等地段,只是純粹路經此處跑在悶死的路上而已,這其實是社會不寬容的特徵之一。

很羡慕外國城市的寬容,能包容人的活動願望,如包容了單車也包容了跑步。

甚麼時候,我們的馬拉松不再呆跑在冰冷無情的高速公路,大會也不會再標榜沒甚意思的大橋,一條沒有氣息且隔絶巿民於千里之外的橋。我們的馬拉松應是為香港展現好客之道的最佳時機,在街道上讓更多巿民和遊客參與支持或歡呼助興,像一場嘉年華會遊玩在油尖區的長廊大道,奔跑在假日中環的電車路旁穿梭於華廈之間。中環今天暫停轉動而你這刻終能在此為自己努力轉動,陽光反射在半空的玻璃窗照向你的臉,那處或許是位大班的全海景辦公室但此時此刻全沒意義,你決意趕快衝出中環跑進灣仔直奔維園,沿途歡呼聲不斷你不敢怠慢怕負了他們的心意。很多父母帶著小朋友吶喊支持,一顆赤子之心可能就被你此刻的堅持震動了,留這畫面在他的腦袋裡,他日以你的英姿作典範,也踏上香港的繁華鬧巿用跑馬拉松的氣息感受香港的街道,感動於沿途巿民的真情鼓勵,從心裡愛著香港。

重視與人交流的香港馬拉松,我期待這天的來臨。


主場新聞:
http://thehousenews.com/personal/%E8%B7%91%E6%AD%A5%E6%98%AF%E6%96%87%E5%8C%96/

Saturday, January 12, 2013

殘酷的運動


成年人改變自己,真的很難,我的觀察是,除非自己或身邊的人遇到重要突發情況,才會有可能下定決心做一直不肯去做的事。最近看了80年代著名長跑者沙拉沙 (Alberto Salazar) 的自傳《14 Minutes》,看到一個人大半生脫不掉面具的人,終於在鬼門關尋回自己。14分鐘是指沙拉沙2007年心臟病發作,他的心臟停頓了14分鐘,被救活後康復。

以少年得志形容沙拉沙的馬拉松生涯,應該沒錯,他贏取紐約馬拉松時,仍在大學讀書,一年之後,創世界記錄。沙拉沙成為美國體壇金童子,是美國長跑界希望,82年贏取波士頓馬拉松,登上高峰,這場比賽被譽為「太陽下的決鬥」,本欄曾撰文紀念這場賽事 (2012年5月4日)。成功對沙拉沙來得太容易,他在人前不可一世。我們經常聽到Burnout這個字,沙拉沙跑步生涯肯定是Burn-out的受害者,他24歲後未贏過任何錦標,美國體壇很快忘記了長跑金童子。

一個世界在他腳下的年青人,本有能力改寫長跑歷史,所有人看好他,從高處跌下來,他沒法適應過來。看《14 Minutes》其實不容易,看着沙拉沙的生命在遊蕩,從一處蕩向另一處,不停在尋找為何自己的跑步生涯會突然間結束,讀者替他心痛。他甚至去過南斯拉夫,一個據說聖母曾顯靈的地方,希望從信仰找到指引。

拯救沙拉沙的,是他成為跑步教練。他的教練生涯不是一帆風順,最初時他太心急,急著把自己一生所知的東西,在最短時間內教授予學生,希望學生可儘快出人頭地。慢慢地,他掌握到做教練的要點,加上從鬼門關來去一回,對他的影響也很大。讀者想知道心臟停頓14分鐘,怎可能活過來,答案是他非常好彩,詳情讀者要看這本書。

心臟病發後,沙拉沙也困惑過,一個每日跑步,身體表面上極弗的人,怎會差點死去?挫折加上年紀,沙拉沙看通了很多事情,懂得企後一步,逐漸接受了自己,他的教練生涯也出現突破。以前,他想學生做到他當年差點便做到的事情,他發現這是不正確,他改為教導學生不要重犯他當年的錯。2012年倫敦奧運會是沙拉沙教練生涯最光輝時刻,他的學生在10000公尺包辦金、銀牌,在5000公尺奪金。

跑步是殘酷的運動,練跑是一個人的事,過程孤獨無聲,榮辱只屬於自己。跑得不好時,不可以賴隊友或教練,望四周圍,是自己一個人。當長跑者體力下降,退步過程一分一秒在成績上出現,長跑者清楚知道今日退步了多少,連半點騙自己的機會也沒有。

沙拉沙故事不完全美麗,最感人地方是,即使他陷於多大困境,他從沒放棄過每日 (強調是每日) 跑步。

他對跑步的愛由始至終是最真:「A runner of any caliber almost never outlives the need to run. Once you get hooked – once the day comes when you suffer more by not running – you are stuck with it. Your daily runs become your solace and refuge, the place you reflect, heal, and pray.」


蔡東豪
刊於蘋果日報 金融中心版

Monday, January 07, 2013

健康錯覺


每次見到報紙用上「壯漢跑步猝死」字眼,我的包拗頸神經就發作,問題在於「壯」字。對於大部分讀者,這個「壯」字代表強壯,意味一個表面強壯男子,跑步時突然死去。我的問題是,法醫官未做解剖,死因報告未出,記者怎知道這名男子強壯?

左丁山在本報副刊專欄提及美國一位主張跑步的專家,50歲跑步時因心臟病而死,左丁山指他不清楚細節。我知道左丁山所指是誰,因為這件事曾轟動跑步界。

這位50歲主張跑步的專家,是美國人域斯 (Jim Fixx),1984年去世,當時52歲,死因是心臟血管閉塞。域斯之死是大新聞,並成為非跑步者的笑柄,因為域斯是七八十年代最有影響力的跑步鼓吹者。一個鼓吹跑步的表面健康男人,在跑步後心臟病發死去,非常諷刺。當時非跑步者異口同聲指,跑步可令人健康是廢話,跑步其實是高危運動。

域斯的跑步故事在七八十年代無人不知,他35歲遇到頓悟時刻,他當時240磅,一日食兩包煙,工作壓力大,經歷兩次離婚,後來他遇上跑步。他不只遇上,是愛上,他四處不停跑,戒了煙,減了60磅,寫了一本暢銷書《The Complete Book of Running》。美國七八十年代掀起跑步熱潮,域斯是風頭人物,這本書成為跑步者的天書。

法醫官發現域斯三條心臟動脈,閉塞程度是七成至九成半。域斯有向人提及跑步時心口痛,但從來沒看心臟醫生。還有,域斯的心臟問題很有可能是遺傳,他的父親43歲時心臟病去世。換句話說,域斯身體有問題,但他自己不知道,或不想知道。

很多跑步者有一種錯覺,覺得跑步是健康運動,因而作出推算,自己跑步便等於身體健康。一個例子是跑步者跑完之後,覺得消耗了脂肪,可以大吃一餐。實情是,吃的比消耗的可能多出很多,但跑步者喜歡為自己作出沒科學根據的健康推算。

更甚的是,跑步者在跑步中習慣了捱痛,視痛楚為跑步必然代價,覺得自己的身體可抵抗疾病,跑步能醫百病。「因為我跑步,所以我健康」的心態相當普遍,分別可能是程度而已。域斯是人辦,他從肥佬變成運動員,過程一定充滿艱苦,兼且他被捧為跑步達人,他的健康錯覺比平常人更強烈。心口痛對他來說,可能是碎料,更困難的處境他也經歷過。健康錯覺嚴重起來可以殺人。

跑步者經常說,聆聽身體,身體不說謊,會告訴你所有事情。我贊成,千萬不要假裝聽不到身體訊號,但聆聽身體不夠,還要聆聽醫生的專業意見。我寫這篇文章時,當然不停在想自己,健康錯覺在我身上也不時出現,幸好我怕死的一面會立即撲出來:「你條潺仔,小心身體!」


蔡東豪 刊於蘋果日報 金融中心版